2013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举报启动了对高通公司的反垄断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数十家国内外手机生产企业和基带芯片制造企业进行了深入调查,获取了高通公司实施价格垄断等行为的相关证据。
1、是收取不公平的高价专利许可费。
2、二是没有正当理由搭售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
3、是在基带芯片销售中附加不合理条件。高通公司在基带芯片销售时附加不合理条件,使我国被许可人被迫接受不公平、不合理的专利许可条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认为,高通公司的三大行为,阻碍和抑制了技术创新和发展,损害了消费者利益违反了我国《反垄断法》。高通被罚60.88亿元,是中国目前反垄断的最大一笔罚单,该罚款金额是按照国家发改委认定的,高通2013年(自然年度)在中国市场的收入乘以8%得出的。
这笔天价罚款刷新了发改委反垄断罚单纪录,是2014年全年发改委反垄断罚金总额的三倍多。对此,国家发改委表示,主要是因为高通垄断行为性质严重、程度深、时间长。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监察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说:“罚款目的是恢复这个领域的竞争秩序,而不是打垮任何企业。过去高通的行为抑制了他人的创新”。